1月31日(农历正月初十)凌晨0:30,拖欠8名民工薪资的被执行人林某被大竹法院送押至渠县拘留所看管。
2014年8月林某雇请李某、张某等人为其在山东省潍纺市修建潍坊至日照高速公路南孙段的涵洞,期间仅支付部分劳务费用,下欠劳务费由林某分别向李某等8人出具了欠条。此后6年多,李某等人数次催收,林某均借故推诿。2021年3月,李某等8人分别向大竹法院提起了诉讼,林某在接到法院应诉通知后避而不见,大竹法院经审理,缺席判决林某支付李某等人劳务费,少则1000余元,多则6000余元,总计35049元。
2021年7月至10月,8名农民工先后向大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林某对法院发出的强制执行通知置若罔闻。经调查,林某名下除银行存款8000余元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大竹法院及时冻结了其银行存款,林某无动于衷。随后法院冻结了其配偶名下存款3000余元,向林某发出了罚款、拘留预告,在林某居住地张贴了限期归案公告,将林某纳入失信名单并限制高消费,但林某仍不履行也不到案。
2022年春节前夕,8名农民工收到法院执行到位的案款12000余元。
为了帮助农民工继续追讨血汗钱,大竹法院多次电话联系敦促林某,林某反复承诺反复失信。2022年农历正月初三,得知林某已回家过年,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上林某,林某再次承诺于正月初十了清全部欠账。但林某未如期兑现,此后离家外出并失联。
2023年正月初九,接到林某返乡回家的举报,大竹法院立即赶往庙坝镇林某居所,将林某传唤至法院。
执行法官查看林某近一年的微信账单,发现林某每月支出均在5000元以上,个别月份还达到了10000元以上,在对其宣布罚款2000元、拘留15日的决定后,林某仍负隅顽抗,以无钱为由拒绝履行。
目前,林某羁押于拘留所。
大竹法院郑重告诫所有应当履行而未(完全)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为了你及家人安心过年,请主动向申请执行人或到法院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受到法律严惩!主动到案联系电话:0818-6222110。(大竹法院:王露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