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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竹法院:解纷止讼先一步诉前调解来“提速”
www.dz.dazhoupeace.gov.cn 】 【 2024-04-24 15:46:38 】 【 来源:达州长安网

  “以和为贵、息诉止讼”的司法理念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法治领域的重要经验。大竹县法院参与调解,将大量矛盾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以“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开展好诉前调解工作,将矛盾止于未发、止于未讼,变被动审理为主动靠前调解。


  双方矛盾早发现化解纠纷于庭外


  “你们的案子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要不要进行诉前调解?”2024年3月26日上午9时,家住梁平七星镇的赵某某与大竹石桥铺镇的肖某某急匆匆来到石桥铺人民法庭请求法官主持公道,解决二人子女抚养问题。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着急外出务工,为减轻诉累,避免了很多程序性的时间限制,当即建议二人进行诉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就引发双方矛盾的子女抚养及抚养费标准问题,结合川渝两地经济标准及司法实践,采取“面对面”与“背靠背”相结合的调解方式,释法明理,让二人从一开始的剑拔弩张到后来坐下来心平气和地协商,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出具了大竹法院首份诉前调解文书。


  诉前鉴定让程序驶入快车道


  医疗纠纷和道交纠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因鉴定依赖度高,鉴定意见对伤残等级、三期认定等赔偿金额影响较大,故而对方不服一方单独委托所作的鉴定而申请重新鉴定或者需要鉴定损害因果关系的案件数量较多。张某与某卫生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张某认为损害结果系卫生院不当治疗导致,石桥铺人民法庭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鉴定,由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并告知可结合鉴定意见组织双方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将鉴定程序前移,可以缩小争议范围,促使双方达成共识,有利于高效解决矛盾纠纷,同时让当事人对自己的请求作出合理预期,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降低诉讼成本。


  法院工作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诉前调解和诉前鉴定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降低了诉讼成本,解决公正与效率的矛盾点,有力推动诉前调解工作与诉源治理工作紧密结合,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公正的多元化司法需求。下一步,大竹县法院将持续以预防在前、调解优先的理念,实现矛盾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推动法庭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蔚然成“枫”。


  (陈馨怡)

编辑:唐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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