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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达州法院连续两年入选!全国百优!
www.dz.dazhoupeace.gov.cn 】 【 2025-01-08 10:19:52 】 【 来源:达州长安网

  近年来,为发挥优秀庭审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人民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品牌,不断提升全国法院庭审规范化建设水平,最高人民法院持续开展“百场优秀庭审”评选活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第七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评选结果,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2023)川1702行初75号案件庭审脱颖而出,获评第七届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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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21年10月23日,第三人段某在原告京某达公司达州分公司的仓库内上班时,被两名同事殴打受伤。2022年9月29日,第三人段某申请工伤决定。被告某人社局调查核实后于2022年12月23日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认为段某受到的伤害事故,属于工伤认定范围,认定为工伤。原告京某达公司不服,向被告某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被告某政府审查后于2023年4月17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前述工伤认定决定。


  推荐理由


  某人社局局长作为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既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又展现了行政机关的责任和担当,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法治理念的重要途径和方式,更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的生动体现。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本案段某受到暴力伤害系因履行工作职责及两名同事的故意伤害行为共同导致,即段某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其履行工作职责具有一定的关联性,且生效的刑事判决亦已经确认段某不存在过错,应认定其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应认定为工伤。本案对于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暴力伤害能否认定工伤的办理具有指导意义。


  通川法院组织法学专家、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观摩庭审。被诉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各方当事人积极参与庭审。本次庭审标准、规范,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作出程序等进行了调查,全面展示合法行政行为应当具备法律要件,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能力。


  近年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盯住“公正与效率”主题,牢牢扎根“百优”品牌建设“作战场”,激励引导全市法院科学把握区域审执“小特色”,充分挖掘典型案例“富能矿”,全面打造立得住、叫得响、走得远的“达州品牌”。2023、2024 达州法院连续两年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五年内实现民事、刑事、行政全覆盖。


  接下来,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再接再厉,充分发挥优秀庭审的示范作用,引领全市法院在“立标杆”“树精品”上更下功夫,培育树立更多的“亮点”与“新星”,全面助推达州法院司法权威和公信力再上新台阶。


  (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唐浩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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